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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的人臉皮都比較厚,什麼事都講在嘴裡,不管能說的或者不能說的。原本就是只能夠做,不能夠說出來的事情,連這也說了出來。即使有些時候說出來,也沒有關係。但偏偏沒有做到,也沒有這種內容,還說出來。空嘴嚼舌,自然是空。本來有些事情不說,沒人知道。說破了,讓人知道,知道那是空。結果就更沒有希望。這樣的一些事情,常常發生在生活裡,特別是「愛」這件事。古人都說︰愛在心口難開。現代的人不知是瘋了,還是一點感情都沒有。把愛說在嘴裡還不算,有時還要刻在牆上,紋在皮膚裡。好像這就可以掛了保證似的。殊不知,如果連愛都需要保證,那就已經赤裸裸地表明根本沒有愛了;連保證本身都不能保證自身,還保證得了什麼東西。

 

古人是很懂愛的。他們的愛都放在「意」裡;這不是保守,這是真懂得什麼謂之「愛」。惟有動輒兵戎相見的政治場合,才會把愛這個字說在口頭上。古時皇帝還不是常把臣子稱為「愛卿」,可你看過哪朝皇上不殺臣子的?有時不但殺無赦,還誅連九族。這種愛是把臣子當玩物,那就是帶恨意了,這才會用「愛」字來表達。不是說伴君如伴虎嗎?虎口底下會萌生愛意,那是自欺欺人到家了︰恨不得把你吃下,這才真的。對於什麼謂之「愛」,許慎的《說文解字》說得再詳細不過︰「愛,行皃也」。行,為傾向、走向之意;而「凡得其狀曰皃」。整句這裡的意思是說︰愛,是把什麼表露在外。愛,這還得用講。講出來,就假了。假,就不像。

 

愛為何是「意」,這有道理的。沒有在「意中」,就不存在著愛。那個「意中」,是自己精神上的體現;在另外一個形體上或者對象上,看到自己精神的體現,看到自己的影子,那才會有意。光喜歡這還不夠;喜歡不是愛,喜歡只是把玩的心情,那是欣賞。欣賞跟愛,這之間隔了十萬八千里這麼遠的距離。只要把玩,只要是欣賞,經過時間的波折,會萌生厭倦,帶來遺棄。但在意中裡頭,那些被中意的就是跟自己一樣地位、一樣價值的東西;甚至比這種地位和價值更高。人很少會把自己丟棄的,除非已經恨死自己的人;但有時候就是把自己恨死了,連心中意愛的東西或者對象,都不會忍心去毀棄呢。這才叫愛。有的時候看到有些人一起殉情,或者搞同生共死這玩意,這裡頭實在看不出什麼愛意。愛這種精神的表露是溢於言表的,不說比說還要真實,還要深刻,還要感人。還要言明共生死,休戚與共,或者同去殉情,這就是強制,用形勢強制對方了,這到底是愛什麼東西呢?

 

心裡的意愛,也是相互的。單獨一方的中意,這叫單戀或單相思,不是愛。愛一定要相互之間在對方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這樣才會惺惺相惜,才會疼惜。世間裡竟然有跟自己一樣的人,似乎似曾相識,那麼地像,那麼地傳神,真叫人相見恨晚,不能不以身相許。要沒有這種感覺,或者連這種感覺都沒有,那就沒有愛。這種虛假的愛就別扯了,以免找自己的麻煩,也不要去陷害那些無知、無辜的別人。

 

愛為什麼不能說出口,要放在心底,跟愛的本質也有關係。愛既是個人精神體現在外的表現,那樣的體現就不會是一種或者兩種,會是多種多樣、多彩多姿的,也會是燦爛輝煌、五光十色的。有人會無知地把愛限制在一個對象上面,也會被他人限制在一個對象上面。真不知在這裡,還如何能夠提到「愛」這個字眼。古人都知道的很清楚,愛是要愛烏及烏,及於他人所愛的。都不去愛自己所愛的人的所愛,那到底是愛對方一些什麼東西呢?或者,那到底是從對方身上看到自己的那一點呢?那是強制的占有,束縛對方的精神,讓對方感到痛苦。會讓對方感到難過,暗自傷心流淚,或者時時刻刻仰望藍天的愛意,這就不會是愛;這是凌虐,這是迫害,這是痛恨。反過來說,如果愛是從他人身上看到自己精神的體現,那要這樣愛自己精神體現的人,會這樣去愛自己,會這樣去傷害自己嗎?這種愛就是病態了,就是反常。自然跟愛無關。

 

我們現今世上最不可理喻的,是談一對一「獨占」的愛。什麼「愛人眼裡容不下一粒沙子」,斥責什麼「移情別戀」,還恥笑什麼「琵琶別抱」。最無聊的還是在結婚時誓言裡說的︰「對愛情忠貞不二」、「白頭偕老」,爾後遇到另外一方跟別人在一起了,還得勞師動眾去「抓姦」或者「抓猴」。我們的社會真的瘋掉了;一方面暢談情愛如何如何,另外一方面卻去懷疑對方,偵測對方的忠貞。這種虛假的情愛太辛苦了,為什麼要活得如此辛苦呢?如果事先已經言明社會遊戲規則,講明男女在一起就是玩身體的買賣交易,這就無妨。情意兩邊站,買賣占中間,也是生意經。但如果還做假到要談起男女情意,夫妻情愛,共組家庭努力奮鬥,這又是什麼跟什麼呢?世間這樣的感情,比起兒時玩家家酒的那種假夫妻都還要薄弱,自然經不起半點衝擊。

 

愛情跟忠貞不二,兩者絕對是二律背反的對立物。愛既是要愛烏及烏,及於他人所愛,另一方對於第三方或第四方的這種愛,就是對於愛的忠貞。「不二」反倒是違背愛情的倫理或本質。本來另一方對於第三方或第四方的這種愛,在理論上和現實上即是原第一方情愛在第三層面或第四層面的質的替換,所以仍是愛的表現,惟不過形態不同,而變成另外的幾種轉化(becoming)形式。內容決定形式;內容如一,形式卻可以千變萬化。這還是愛的本質(property),愛的「合適狀態」(property)。只要違反了這個內容,這種個人精神的體現就絲毫不存在任何愛意。

 

在我們私有制的社會裡,你的是你的,你的還是我的,一切以占有為前提。在這種交往關係裡,就是人與人之間交相攻,自私自利的關係。身體,自然變成買賣交易的對象之一;身體的任何活動,也變成商品交易裡談判的籌碼。情愛同樣免不了這種命運。當每個個人的體現或者表現可以割捨出去,轉讓出去時,本質(property)在環境情況轉變後,即變成財產(property)。財產,在定義上,那是排除他人的占有。「對愛情忠貞不二」,不准「移情別戀」或者「琵琶別抱」的現實根據是從這裡來的。但這種「愛」已經是「買賣的愛」,跟原來的情愛內容已經完全不同了。在一切以占有為依歸這個前提下,一些憧景美好愛情的曠男怨女,免不了即淪陷到這種買賣無情的現實陷阱裡,哭笑不得。自然這時候痛斥他人負心、狼心狗肺,這就根本不明事理,完全無知。在完全沒有情愛的環境裡追求情愛,豈不是自找罪受?在還沒有愛情的「知識」時就談戀愛,這是自討苦吃,怨不得別人。人家還沒有狠到把人給賣了呢。

 

當今浮世裡的愛,要說除了沒有物質和精神的準備或建設之外,也是連半丁點的精神基礎都沒有。在現在社會裡的男男女女所談的「愛情」內容,無非是男的色迷迷地盯上對方的身體,先期是意圖意淫一番,接著就希望能夠把對方的身體占為己有;女的則看上男方的長期飯票,希望能夠寄託終「身」。然在雙方都沒有興頭之後,即變成不是虛情假意地勉強維繫在那裡,不然則是勞燕分飛。不幸鬧得不可開交,不是造成「情殺」(這個字眼用來還不會覺得多麼格格不入,也真叫人佩服了),就是釀成仇殺的慘劇。你看有些美豔的歌星或影星嫁入豪門後不久,沒有被打得鼻青臉腫,也會被凌虐到不堪忍受,事實內中徵結就在於沒有搞清楚情況。這裡頭如何可能存在著那麼純然的「愛」呢?

 

但要在現今的社會裡維繫純然的愛,實現那種意中的本質,其實也十分困難。因為形勢比人強。在沒有禮義為生活規律的社會裡,講信修睦就是除非不食人間煙火,才可得為之。在不可能存在愛的社會裡大談戀愛,如非痴心妄想,也至少是身心處於半瘋狂狀態。這樣的一種愛,也變成了「蠢蠢」的愛。自然,在另一方面也因為私有制的社會讓大家心智迷失,精神陷入失神狀態。在這種社會裡已經沒人再認識社會生活的本質,大家本末倒置,變異為常。把渾渾噩噩視為正常,把積極的人生看成怪異。你要正常,就可得要到瘋人院裡去蹲一輩子。愛,當然連談都很難談了;不要說要去體現。

 

現今有誰會把實現精神本質的愛看成愛呢?又有誰可以忍受一群男男女女共同相愛生活在一起呢?不止這樣,倫理道德、善良風俗的假道學要是發現有人膽敢「造次」,後面就接著會出現一大堆令人啼笑皆非的撻伐,極力醜化這種生活內容。現今大家都已經被教化成為交相攻的個別單位,社會老早是撕殺掠奪的殺戮戰場,每一個人每天只能戰戰兢兢過日子。很多人看到真愛,早就被嚇壞了。社會上的絕大多數人只有在社會發生劇變時,才會像郊狼在曠野哀號一樣,對愛吐露那麼吝嗇施予的一點心聲。這種情況就像基督徒在星期日做禮拜稱兄道弟,互呼姐妹一樣,可到了工作天,他們殺伐得可比別人凶殘。愛在哪裡呢?

 

愛,本來就在心口難開。可我們這時候愛在心口是更加難開。聰明的人,明智的人,每一個人都謹慎戒懼地保護自己,都得用拭探的心情,深怕受到傷害。這時節如果還有人把愛掛著嘴裡講,當然是假得無以復加。但這種體現本質的愛能不能實現呢?其實這並不是一個問題,問題在於有沒有想要去做。在這種問題上搞虛功是沒有用的,光嘴皮子講做不到,也是不切實際的。深受痛苦或身受痛苦的人只要不願意放棄痛苦,痛苦就永遠是痛苦。生活做假,當然生活就是假的,不會哪一天突然大放光明,變成真實。有的人也許正經八百地跟你假惺惺一番,可他或她心裡也很嚮往這種情愛呢!但他們就是不敢。這種人同樣還是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箇中冷暖只有他們自己心知肚明。

 

如今我們的愛仍蟄伏在他鄉異地的季節裡,而且那個季節還是寒風凛冽的冬季。你不要老看流行歌曲裡的情愛唱翻了半邊天,可你仔細聽聽,都可以發現那裡頭絕大半是因為沒有真愛而被拋棄在天寒地凍裡的哀吟。也許我們都嚮往香格里拉那種天堂,可是連要走到那裡,也都還要經過風雪交加的山谷天候。說不定人還沒到達那邊,愛的情火都已經被凍到連火苗都很難再點著。亂世裡的情愛確實不易,即使看對眼,精神往往也難持久。不過,只要能夠好好地渡過這世間的九重天,那邊就會是另外一種幸福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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